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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公告(第3号)
鹰潭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,于2007年2月28日任命: 姚江鹏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; 姚耀庭为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。 免去: 邹静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; 陈文的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、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、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。 现予公告 鹰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2月28日